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高州市鎮江第一中學(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鎮江一中食堂設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詳情請參見招標文件。現將該項目招標文件(0851-1561MM00CL08,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8日。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1. 本項目投標邀請及招標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編號:0851-1561MM00CL08
3. 項目名稱:鎮江一中食堂設備
4. 項目類型:貨物類
5. 項目情況一覽表:
采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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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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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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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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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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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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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5日歷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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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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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 產品詳細技術參數及執行標準、規格及主要配件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2) 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
3) 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項目。
4) 監管部門:高州市財政局。
6.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6.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6.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3年或2014年財務狀況報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證明材料)
6.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5年1月-3月相關材料)
6.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6.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2 具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國內供應商;
6.3 本項目接受經銷商、代理商的報價。經銷商、代理商作為投標人,應制造商出具針對本項目所投產品的合法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
6.4 投標人須具備《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書》;
6.5 投標人必須提供所投燃氣灶具具備產品生產制造商提供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6.6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及其附屬機構,不得再參加本項目投標。(提供《承諾函》)
6.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只接受辦理報名及登記手續購買本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8. 獲取(提供)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8.1 獲取(提供期限)招標文件時間:2015年4月22日-2015年5月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8.2 獲取招標文件地點: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匯國際20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8.3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供應商憑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8.3.1 《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8.3.2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8.3.3 稅務登記證(地稅或國稅)副本復印件;
8.3.4 購買招標文件經辦人,需提供:
8.3.4.1.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8.3.4.2.經辦人如是投標人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備注:
1) 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2) 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下載“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點擊打開)”,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招標文件。
3) 分公司投標:供應商為非獨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須提供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總公司對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權書原件。供應商已具有總公司有效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規或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4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8.5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15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9. 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9.1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5年5月12日 14:30~15:00
9.2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5年5月12日15:00
9.3 投標及開標地點: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匯國際20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10. 本項目相關公告在以下媒體發布:
10.1 法定媒體:中國招標網(www.bidchance.com)、廣東省茂名市政府采購網(http://maoming.gdgpo.com)。相關公告在法定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10.2 補充媒體: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網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質疑書應包括的內容:具體的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及相關確鑿的證明材料、投標人名稱及地址、授權代表姓名及其聯系電話、質疑時間。質疑書應當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投標人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12.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高州市鎮江第一中學
聯系人:覃先生
電話:0668-6310357
地址:高州市鎮江鎮東風路238號
13.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匯國際20樓(茂名分公司)
聯系人:朱小姐
聯系方式:0668-206 9988
郵政編碼:525000
電郵:clmm2069988@163.com
傳真:0668-206 3399
網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內部紀律監督電話:020-8765 3380
14. 如采用匯款方式購買招標文件請匯至以下賬戶:
戶名: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迎賓路支行(購買招標文件開戶行)
賬號:6795 6224 9515(購買招標文件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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