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廣東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07-04 |
普寧市公安局辦證服務大廳裝修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普寧市公安局辦證服務大廳裝修工程,經普寧市發改局批準建設(普發改[2017]68號)并核準招標方式(普發改行審[2017]32號),招標人為普寧市公安局,建設資金來源為市財政統籌解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是對占地面積1627.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646.27平方米的辦證服務大廳進行裝修,在西側廣場設停車場,面積1559平方米;其中包括建筑裝修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污水系統及停車場等工程施工(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圖紙和有關資料及說明),但不包括辦公設施及家具、廚房設備、電梯設備、監控及安防設備、空調設備、變電等設備的購置,工程造價約為742.21萬元。 建設地點:普寧大道林青村段北側(原普寧市商業街第一幢)。 計劃工期: 120 日歷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擬派建造師(臨時建造師)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的執業資格(廣東省外擬派建造師須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的執業資格)且須在該企業注冊,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普寧市外施工企業在報名前須到普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誠信信息登記手續。報名人應為報名企業法人代表或擬派項目負責人。 2.報名時應提供: ⑴建造師執業證書、職稱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 ⑵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若需委托)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⑶被授權人的聘書或工作證復印件; 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⑸擬任本工程的技術負責人職稱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⑹擬任本工程的建筑工程專業類施工員、質檢員、造價人員、材料員、資料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相應的資格或崗位證書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⑺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建安A、B、C證)復印件; ⑻投標保證金收據復印件; ⑼普寧市外施工企業信息登記手續復印件; ⑽投標人須提供公司、企業所在地或者業務發生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近三年內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不予報名。 以上資料(用A4紙)一式3份,須加封面并按順序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校核。 3、投標人應在2017年 7 月 6 日 下午16:00前將投標保證金(從企業基本賬戶匯出)人民幣伍萬元正匯入以下銀行賬號并向招標人獲取收據(報名資料不齊全未通過報名的,投標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原賬戶): 開戶行: 交通銀行揭陽普寧支行 開戶名: 普寧市公安局 賬 號: 489016100018000406716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申請人于 2017 年 7 月 7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按投標人資格要求的資料到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普寧分中心(普寧市流沙大道西18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九樓)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間為 2017 年 7 月 7 日至2017年 7 月 13 日上班時間。招標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見招標工作日程安排表,地點為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普寧分中心。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民營經濟報》及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普寧市公安局 代理機構:廣東中水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謝漢湖 法定代表人:劉斌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0663-2211134 聯系電話:0663-2848886 |